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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的委托,对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大事记编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NHZB-JLFDSJ-YQ20190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大事记编制项目
三、采购数量:精装500本,平装500本,共制作1000本。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背景
为了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记录九龙峰林场历史变迁,了解历代林场人艰辛创业历程,传承九龙峰林场精神,展示林场改革成就,建设生态文明,讴歌新时代林场不断崛起的新面貌,结合林场建设六十周年之际,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决定编制《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大事记》一书。
2、大事记编制内容要求
要求全面介绍林场历史,通过采访、资料整理及相关文件、图片突出介绍林场发展历程,反映出林场人对林业的奉献和对保护生态文明作出的努力。对大事记书册进行策划、编辑、摄影、撰写文稿、画册专业设计,书册成品规格为21CM×28.5CM,共100P,内页用157克双铜纸,全部印刷加过油;封面用300克双铜纸过哑膜加局部过UV油。
3、质量要求
(1)符合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
(2)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保证体系》、《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3)符合《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文章排版规则》
(4)满足现行有关的其它出版书籍法规、规定
4、大事记编制工期
大事记编制工期为3个月。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大事记编制、出版及交付采购人。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应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内容:
(1)广告经营;
(2)文化活动策划;
(3)图文设计制作;
(4)网站设计、制作;
(5)影视策划。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邀请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 企业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10日 至 2019年7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1号四航院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前(注2019年7月30日14时3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二楼小会议室。(惠州市惠东县356省道南100米)
九、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15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二楼小会议室。(惠州市惠东县356省道南100米)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10日 至 2019年7月16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传真:020-84106936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1号四航院综合楼3楼 联系电话:020-84106942 邮编:510010 |
(二)采购人 :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 联系人:严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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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惠州市惠东县356省道南100米 联系电话:13360897693 邮编:516300 |
十三、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anhuapm.com)。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