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水利工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答疑公告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1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九江镇水利工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JJ-2020-00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潜在供应商提出疑问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技术部分的“安全保证措施项”的评分值存在异议,目前根据该栏评分内容得出总分值为“4分”,与该项设定的总分值为“3分”存在矛盾;一般理解为该分值分为两个部分:即安全保障措施占2分,具有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计1分,共3分;是否这样理解;
回复:“安全保证措施项”设定总分值为“3分”。其中:具体、合理、可行,可保证项目安全实施的计2分,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计1分,安全保障措施可行性差的计0分。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计1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2. 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商务部分的“综合实力(40)”的一栏中存在异议,该栏一般理解为综合实力的总分值为40分,但与各分项总分值为20分存在矛盾,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回复:商务部分总分40分,其中:综合实力占20分,类似业绩占12分,仪器设备占8分。
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二. 授权委托书”的序号存在重复的异议,一般理解应为两种类型的投标文件,序号应该不为重复,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回复:改为: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 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人员配置的评分内容与投标文件附件格式中九.原件的复印件表中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人员配置的评分内容没有要求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和各专业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那请问我们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候是以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内容来提供还是按投标文件附件格式中九.原件的复印件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来提供;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P41要求,评标办法的人员配置要求。
5.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类似业绩的评分内容与投标文件附件格式中九.原件的复印件表中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的评分内容没有要求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那请问我们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候是以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内容来提供还是按投标文件附件格式中九.原件的复印件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来提供;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P42要求,评标办法的类似业绩要求。
6.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原件的复印件中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流动资金来源证明,请问中这个含流动资金来源证明是要在财务报告中提现嘛?还是只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就可以呢?
回复: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7. 投标文件附件中投标函格式中合同编号,是填什么?
回复:招标文件P47,投标函(格式)
由原:“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合同编号: ),并勘察了现场,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承担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变更为:“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并勘察了现场,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承担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8. 招标文件P33页,第八项项目工程量清单带★号,是为★号条款吗?还是只是一个报价重要项的提示功能?
回复:招标文件P33中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带★号,只作标记用,不作为特别提示。
注:本答疑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九江水务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人:萧先生 |
电话:0757-86587103 |
电话:020-84106942 |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