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九江水务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九江镇水利工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JJ-2020-005
3. 项目名称:九江镇水利工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九江镇水利工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 |
3,156,821.95元 |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6.3投标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6.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3月18日。
7.2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2楼)获取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7.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2楼)。
7.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7.6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款,购买标书时出示汇款或转账凭证。投标人以汇款或转账方式把标书费一次性转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可简称为“九江镇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
收款人: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市万松园支行
帐 号:44001431903050232711
7.7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8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8.1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细节详见《投标资料表》。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额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可简称为“九江镇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08日9时00分 ~9时30分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8日9时30分
9.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9.4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2楼)。
9.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 以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 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资管办备案后,统一在上述媒体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查看。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九江水务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人:萧先生 |
电话:0757-86587103 |
电话:020-84106942 |
13. 温馨提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 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如不注册登记,将导致中标后的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