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河源市75752部队学习室基础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6 10:00:1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省河源市75752部队学习室基础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部队专项经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75752部队参谋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省河源市75752部队学习室基础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GZNHQYGC20200503Z

2.3建设地点:河源市、佛山市。

2.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广东省河源市75752部队学习室基础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河源营区建设8个学习室,其中1个为互联网学习室;三水营区建设5个学习室,其中1个为互联网学习室。内容包括铺设抗静电地板、安装微孔回风吊顶,还包括为放置机架、设备等的预留空间,同时安装不锈钢防盗门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最高限价:壹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柒拾玖元伍角玖分(¥1724479.59元)。

2.6资金来源:专项经费。

2.7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为 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招标人所含的工程量清单。

2.9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附其最近6个月社保记录)。

4.投标人提供 2017年以来智能化项目类似完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在上述网站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关经营业务范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1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0616日至20200622日期间(每天09:0011:30, 14: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0622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2报名地点: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

3.3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00 /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应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投标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

注:(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二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5、投标人须知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低价中标法。

5.2投标人必须提交3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提交保证金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保证金转入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市万松园支行

帐号:44001431903050232711

备注:“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7614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207614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nanhuapm.com/list/43.html)”上发布。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75752部队参谋部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177286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622119627

电子邮箱:29400112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