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信宜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GZNHZFFW20200601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NHZFFW20200601Z
二、项目名称:信宜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肆仟壹佰叁拾玖万壹仟元(¥41391000)/年
备注:
1.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按照清单报价方式且低于本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94%(下浮率>6%)进行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宜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证书须提交原件核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12月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时30分。(提前半小时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尚路4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3535900443
传真:/ 邮编:5253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84106932
电 子 邮 箱 :18814141816@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Public/attached/file/20201207/20201207151809_46289.rar发布人: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