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产品码头工程油气回收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资格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产品码头工程油气回收系统
2、 项目编号:FHDI-ZWMT-CG-013-3
3、 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最高限价:¥80,300,000.00元
5、 项目及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西南沿海,位于大南海龙江河西侧海域、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产品码头工程在建码头现场内招标人指定的仓储地点。
6、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码头船岸安全装置 |
1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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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预处理装置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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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纤维表面燃烧装置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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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控制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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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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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和要求,本次采购公开招标内容为“油气回收系统”(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详见第二章3.1技术规格书之第4节;若技术规格书与第二章1.1有冲突,以第二章1.1为准),包括相关文件中未提及但涉及到本货物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强度、质量、功能、性能、寿命、维修保养便利性而明显需要的部分。
★2、合同项目采用成套供货到码头现场,完成其“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成套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及试验、最大程度装配、组装、包装、装卸运输、保险、各种审批手续办理(如有)、到货验收及交接、现场建筑安装、调试、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交工验收(工程交接)、工程结算、培训、技术资料服务、伴随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还包括合同隐含或为满足业主和招标人需求或由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合同和本章第三条技术要求。
3、除配套件和附件需外购外,货物本体不得对外转包或分包。合同范围内的设备、仪表、电气、管道配件等供货应优先选用中委广东石化项目设备材料框架(如有)中标投标人的产品,并执行本项目相关框架采购协议的技术要求;进口设备、零部件应提供供货商名单供买方审查。
4、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设备招标文件及供货范围约定的项目、数量,投标人应予以接受不得索赔,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但合同单价不变。
5、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二章1.1供货及工作界面、项目工期及款项。
项目工期:2021年6月1日开始分批供货,2021年10月30日设备安装完成;2021年11月30日交工验收。具体项目工期和要求详见:第二章1.1供货及工作界面、项目工期及款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符合以下资质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具有并满足相应资质条件的联合成员单位提供,但须保证整个联合体的以下资质齐全。
(1)设计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3)制造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第三类压力容器)A2级及A2级以上资质。
3、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被停业清理或清算、产权变更被解体或注销的任何情形。
4、有能力满足本货物的功能、质量、性能、工期等的要求及其全过程工作,保证其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当今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具有优质的、及时的、买方市场认可的全方位伴随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曾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
(2)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最近三年至截标日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3月17日至3月23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15楼1503室,联系人:陈梓馨,联系电话:1562211962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运费由投标人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复印件: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第三类压力容器)A2级及A2级以上资质。
四、答疑及现场勘查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单位将统一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形成补充文件。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五、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15楼1502会议室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16楼1608室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622119627
传真:020-32330198
邮政编码:510290
联系地址: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15楼1503室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