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荣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天荣中学电脑语音室建设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荣中学电脑语音室建设
项目编号:GZNHZFHW20220103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23302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荣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荣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斌020-855982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020-323302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州市天荣中学电脑语音室建设
二、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准。(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税、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供应商已按公开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比选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段: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方法
供应商须携带《购买文件登记表》(在我司网站:http://www.nanhuapm.com/agency/list/64.html上下载,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公告附件)的加盖公章原件在获取时间段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1503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请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李小姐,020-32330233)并告知到场购买的日期及时间。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五)购买比选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所填邮箱地址。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七)报价截止及开封时间:2022年1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封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1505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96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