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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9 00:00:00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727日公布,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580号)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

     一、2015年监理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暂定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10

66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60

96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10

66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120

72

   二、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人员于201583日至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公司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须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1.考后复核预审的有关事项请参照省人事考试局通知:http://www.gdrsks.gov.cn/ksxx/kszc_show.asp?id=2832

     2.请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核发证书。


人力资源部   

2015729


关于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