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9 00:00:00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7月27日公布,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5〕80号)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
一、2015年监理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10 |
66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60 |
96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10 |
66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120 |
72 |
二、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人员于2015年8月3日至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公司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须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1.考后复核预审的有关事项请参照省人事考试局通知:http://www.gdrsks.gov.cn/ksxx/kszc_show.asp?id=2832。
2.请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核发证书。
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29日